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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随着步伐叮叮当当的响。
后来我才知道,这便是他被叫做靴子的原因。
一年四季,无论寒冬酷暑,靴子都只穿靴子。
问题是大皮靴不怎么透气,他又有脚气。
于是晚上睡觉前一脱鞋,他那脚味儿就极其感了。
当然,这并非重点。
重点是靴子欣赏我的小说,并因此将我带进了校文学社。
文学社的社长是中文系的一位教授,如果没记错的话,好像姓胡,挂名的,
平时也不管事儿。
所以社内的常工作,就由靴子和另一位名叫毛小蕊的副社长来负责。
他们常工作的主要内容,就是作为编辑采编一份校报。
校报一个星期出一刊,内容分为三大板块。
散文诗歌,校内新闻,故事小说。
作者主要是校内的学生,偶尔的,文学社也会找老师约稿。
前两者由毛小蕊负责,靴子只负责最后一项。
因为写散文诗歌和编撰新闻的学生比写小说的多,所以毛小蕊在文学社内的
权力,比靴子大。
当然,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,毕竟靴子加入文学社,主要目的原本就不是为
了玩文学,而是泡妹子。
文学社里妹子多。
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。
事实上,时间久了,我也就知道了,靴子在文学社里的收获,还真是不
少——当然,这是后话。
靴子招我进文学社的目的,是因为当时文学社刚成立,真写小说连载的作者
只有他一个,他需要扩充队伍。
可刚加入文学社,我便遇到了一场麻烦。
麻烦是毛小蕊不喜欢我的小说。
因为我的小说的主角名叫杜小蕊,而杜小蕊是一个劈腿的
大学生。
毛小蕊认为,我这是对她的隐和嘲讽,所以想要把我的小说n掉,不
予发表,即便是靴子帮我说话,她也没改变主意。
我为此去找她谈话。
我对她解释说:主角的名字,我可以改,但我真不是在嘲讽你,毕竟在
写这个小说的时候,我根本不认识你。
这里补充一些细节,当时是夏的午后。
文学社的办公室在校图书馆的顶楼,顶楼的隔热不太好,所以办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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